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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4月26日星期一

阿碧


接到母親的電話,說她今晚有表演,表面上叫我不要去,實際上想我捧場。
我一直覺得母親是一個認為朋友比家庭重要的人,因為她喜歡與朋友相處多於家人,在我的成長過程中,大部份時間我都是自己一個人渡過。她沒有特別對我作出教導,使我在自由的環境下成長,獨立的個性亦由此而生。我們相處的關係,可能比很多母子疏離,沒有什麼親切問候,亦沒有什麼深入話題。
很多朋友都知道,我沒有叫父母親作「爸爸」「媽媽」的習慣,長年來我都叫父親做「阿邵」,叫母親「阿碧」,這也是大多數人對他們的稱呼。我已經忘記我這個習慣是什麼時候開始,但我肯定小時候我是叫他們「爸爸」及「媽咪」。這究竟發生了什麼問題呢?以我自已估計,在我成長的某個階段,覺得傳統的叫法很老土,很肉麻,而叫名字比較追上潮流,而且在外國一些家庭也是如此,加上我父親的習慣,他叫祖父做「三家」,叫祖母做「英生」。祖母的名字有一個「英」字,而「生」字是福州話的助語詞,所以叫「英生」還可以理解;祖父的名字與「三家」就絕無任何關係,這可能是我們福州人的習俗,又或者是祖父的乳名,無從稽考,我亦從沒過問。
我待母親的態度如朋友一般,她對我亦然,但自從我與她分開居住,而她又過了更年期後,情況開始有點改變。她突然變得需要我多一點關心,多一點鼓勵,偶然她來個電話,問問我近況,好像有很多說話想傾訴。我稍稍表示對她的話題有興趣,問她多一句,她就會毫無保留的將整件事來龍去脈說出。
近年她熱忱於歌唱及舞蹈,經常一大班人聚集在廣場又唱又跳,樂在其中。每次我刻意經過,稍作停留,她的表現就有一種掩不住的興奮,好像我小時候在學校演出話劇,盼望母親捧場,有母親看著,份外起勁!在我成長的同時,原來她亦變老了,要接受這種改變,需要一定時間。
我去到她的表演場地,看著她的表演,不禁拿出DV機拍攝,就像自己的孩子演出,感覺有點失笑,同時喜在心頭。你快樂,所以我快樂,就是這樣。
階段不同,關係不變
親情,從來如此。

2004年4月24日星期六

有用‧無用


昨天說到自己總把重要的東西遺失,今天作詳細解釋。
我的工作,令我沒有一個固定的公司,每個辦公室逗留數個月就離開,然後又轉到另一個辦公室,但凡我工作過的寫字檯,都是清一色的大混亂,但其實在一片混亂當中,也有一定的秩序。
結集我在社會工作多年的「智慧」,無師自通了兩大法則:
1:沒用的東西,好好收藏
2:有用的東西,放在檯上
沒用 = 不常用、不曾用、不想用...... 既然不會用,放在跟前只會阻礙自己,一字記之曰藏,露不得。
有用 = 隨時用、隨便用、隨心用...... 既然有用,當然常放在檯上,備不時之需。
但,有用的東西實在太多,令檯上的東西聚沙成塔,假如這辦公室的老闆看不順眼,大可以此作借口,引刀一快。但凡老闆,十居其九也是高人,在電影圈的第一戒條,老闆永遠是最好的,說老闆壞話的人是白痴!而我現在的老闆,是高人中的高人。
我的檯面每天也亂得不知所謂,他從未開口投訴。有一天,我工作至深夜兩時,離開時老闆還留守公司,當然我的檯頭情況依舊。第二天,我回到公司,發覺整張檯面異常整潔,向同事一問之下,原來老闆親自為我執拾!自此一嚇,我不得不培養每天執檯的習慣,他這招雖高明,但也搞亂了我工作模式。
母親自小教導我,重要的東西要收好,所以我出來社會工作之前,還有這個習慣。無奈記性有限,珍藏的東西總不記得收在哪裡,越重要就收得越密,越密就越記不起,往往心愛的東西反而變得不翼而飛。
現在,我在辦公室遺失了兩盒工作用的DV帶、一些文件......

2004年4月23日星期五


為一部電影作籌備,招募女主角,短短時間已見了百多人,有藝人、有肥的、有瘦的、有的想做明星、有的不想、有的討我歡喜、有的討我厭……有傲骨的、當然,也有虛假的。林林種種,大多數也五官端正,朋友羨慕我每天美女如雲盡現眼前,我羨慕朋友只需對著電腦工作。
好不容易比平常早了很多離開公司,決定去看一場戲,<冰峰168小時>,進場二十分鐘,我忍不住離開了。在戲院外面,我碰到一個舊相識,一個我有所欠的人。人欠人,沒有很多形式,欠債、欠情,不外乎這兩種。她比我年長半年,是我在小學階段裡最重要的人,我心中的女神。
以我的記憶,我在二年級就開始暗戀這個同學,一直也是個公開的秘密,我沒有表白,直至我在小學的最後一天。對於一個小學生,多年的暗戀,是難於啟齒?是對愛的耐性?至今我也分不清……
我經常會搞一些小動作令她驚喜,可能是吃驚吧! 很多時我刻意在一大清早,同學們都未回校時,靜靜的將一份禮物放在她的櫃裡,有時是書籤,有時是美麗圖案的小簿,我從來也沒有署名,只是默默地看著她發現禮物,每次也感到莫名的興奮。六年級的最後一個學期,幸運之神終於也看中了我,安排我坐在她身邊,這個學期是彩色的。同學們很快就要各散東西,開始有很多交換紀念冊的活動,我沒有紀念冊,假如有,紀念冊會變成我一件很重要的東西,重要的東西我總會遺失,不曾擁有,就不會遺失,這是我自少的體會。
到了小學生涯的最後一天,似乎一切也要來個總結。我寫了一封十二頁紙的表白信,這些年來我對他的種種感覺都注在信中,我鼓起最大勇氣,一反往常鬼祟的習慣,親手將信交到她手中。早上給她的信,到放學終於有答覆,簡單一句:「我唔鐘意你。」完完整整的劃上一個句號,結束了我的愛情長跑……正確應該是「為愛情長跑」。
故事當然未完結,現在就要開始講我欠她的那部份。離開了小學後,她也離開了香港,到加拿大升學,而我接受著香港本土教育,邊讀書邊工作,看盡人間冷暖,直到我正式出來社會打滾,偶然在家樓下碰到她。由於她就住在我對面的大廈,只是一條馬路之隔,假如當初她沒有離開香港,我們一定會經常碰面,而這次的碰面,令我們的愛情滋生了。
經過差不多十年光景,豐富了人生,在她眼中我變得風趣浪漫,幾個月的快樂時光,我自信她也認為這是一段快樂而充實的日子。突然,我也不知原因,也沒有理由,像鬧鐘的電池耗盡,該停就停,我沒有再找她,也沒有接她電話,一切也突然完結了,沒有一聲「再見」……我欠她的就是一句「再見」。
今日的重遇,大家也胖了、老了! 哈哈! 大家沒有打招呼,當然沒有問候一番,因為她沒有看到我。十分鐘後我去到附近的麥當奴,見到她坐在一角,她沒有發現我,我遠遠的看著,她愉快地吃著,眼中不曾有一絲怨恨。我沒有走進去,轉身就走了。
原來,不能忘懷的,可能只是我自己。有時欠人的,比被欠的更難過……